青云失脚谪零陵,十载溪边意未平。
溪不预人家国事,可能一例受愚名。
刘克庄(1187~1269) 南宋诗人、词人、诗论家。字潜夫,号后村。福建莆田人。宋末文坛领袖,辛派词人的重要代表,词风豪迈慷慨。在江湖诗人中年寿最长,官位最高,成就也最大。晚年致力于辞赋创作,提出了许多革新理论。
《愚溪二首》是宋代刘克庄的诗作。以下是对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的中文译文:
青云失脚谪零陵,
十载溪边意未平。
溪不预人家国事,
可能一例受愚名。
诗意:
这首诗以溪水为背景,表达了作者的愚昧和自嘲之情。诗中的溪水象征了宁静和超然,而作者则以其自身的境遇进行自我反思,将自己比作溪水旁的无知者。作者在诗中表达了对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时代局限的无奈和思考。
赏析:
这首诗通过以溪水为象征,抒发了作者对自身境遇的思考和自嘲之情。首句“青云失脚谪零陵”,表现了作者原本的抱负和追求,但却被迫放弃了追逐高位的机会,被贬谪到了边远的零陵地区。接着,诗人用“十载溪边意未平”来形容自己在溪水边度过了长达十年的时光,意味着他对自己的处境一直心有不甘。溪水象征了宁静和超然,与作者的内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第三句“溪不预人家国事”,表达了作者的无欲无求和超然自傲之态度。溪水无论国家大事如何变迁,都不会受到预测和影响,暗示作者对政治和社会的漠不关心。最后一句“可能一例受愚名”,自嘲地表达了作者在人们眼中的愚昧形象。他暗示自己可能因为不参与国家大事而被人嘲笑或轻视,但他似乎并不在意,坦然接受这个称号。
整首诗通过对溪水的描绘和自嘲的表达,展现了作者对自身命运和社会现实的思考。他以溪水为喻,表达了自己对尘世间的疏离和超然态度,同时也暗示了对权力和名利的淡漠态度。这首诗既是对自身处境的反思,也是对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抗和宣示。
yú xī èr shǒu
愚溪二首
qīng yún shī jiǎo zhé líng líng, shí zài xī biān yì wèi píng.
青云失脚谪零陵,十载溪边意未平。
xī bù yù rén jiā guó shì, kě néng yī lì shòu yú míng.
溪不预人家国事,可能一例受愚名。